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培育提升我校教职员工的科研素养与科研能力,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,增强学校学术竞争力与影响力,同时为申报更高层次科研项目做好前期筹备工作,根据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〔津滨外﹝2024﹞20号〕规定,现启动我校2026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,围绕国家战略需求、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,持续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。
结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应用型、国际化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,鼓励教师围绕国际传播、语言服务、区域国别研究、中国话语体系建设、数字经济与社会治理、文化传播、外语学科发展、高等教育发展等领域,开展兼具理论价值、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的科学研究,推动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,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为学校学科建设、科研水平提升与高层次项目培育提供支撑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同一课题项目组成员(含负责人)为3至5人,所有参与人员须经本人签字确认。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减。
2.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。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。
3.主持各级科研项目因各类原因被撤销的人员,不得申报本项目。
三、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
1.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
2.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:5000元;一般项目资助金额:3000元。
四、研究周期与结项要求
1. 项目研究周期为1—2年,重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项目或未合格结项的,可申请延期,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2. 重点项目结项要求:完成一篇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并发表1篇E类(含)以上的学术论文;一般项目结项要求:完成一篇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。
五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1. 按要求填写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(教师)科研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一式3份,A4纸双面印制,左侧装订。
2. 《教师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一式1份,加盖学院公章。《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》(附件4)1份,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3. 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6日前,将审核合格后的纸质版、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部。不受理个人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 科研部初审后,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。
联系人:张丽勉
科研部
2026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