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7日,新修订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41号令予以颁布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为了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,适应民办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及今后工作依法有序开展,6月1日上午,我院召开对新修订《条例》的专题学习会,学院班子成员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会上,根据《条例》中所划分章节与日常业务的关联程度,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领读学习。
学习会后,党委书记张文指出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保护民办教育长久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,对于维护民办教育办学者和入学者的合法权益起着关键作用。张书记要求各部门一要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好学习,要学在日常、学在经常;二要将《条例》中的法律要求作为日常业务工作的参照蓝本,一以贯之,真正做到依法治校、依法办学,确保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。